根据《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(类)管理办法》(校政字〔2021〕41号)和《我院2021级本科生院内转专业(类)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我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了资格审核和考核,现将学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转专业(类)学生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为3月24日—3月27日,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,请于3月27日下午17:00前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5073130。